文定

第十條 文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如果發生婚變,便得經由雙方協商或外人調解。這樣可以給雙方充分的時間準備婚禮(例如男女雙方做被子還必須要雙月等等),文定定日子之前男方要上女方家要新娘的八字,同時他還會告訴你們伴郎伴娘要忌什麼屬相等等,要到後男方父母要拿著新郎新娘的八字找算命的看一個適合你們的好日子,法律是宣導晚婚,而不是強制晚婚,不是說結婚越晚越好。男方設宴款待。訂下終身後如何下聘 “吃米香,嫁好婿”你總聽過吧!請期:俗稱「送日頭」,是由男方委請擇日師擇定吉日良時,請媒人徵求女家意見,故又稱〝乞日〞。納采:古時婚儀之主,以雁為見面禮,預取女時,使媒人致意于女父,今稱〝提親〞。問名:男方探問女方之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卜吉兆,今稱〝合八字〞納吉:問名若屬吉兆,則進媒人致薄禮相告,今稱〝小定〞。6彩禮的返還文定後又退婚,閃婚閃離的事件增多,相應的,需要退還彩禮的情況增多。如:前來開新郎車門的舅爹、壓桌六名隨去的親人都需備有新娘見面禮、捧洗臉水的女方新友、媒婆禮。由上可見,“六禮”中得前面五禮都是屬於文定得範疇。此婚文定禮,拜堂完婚流程在我國延續了2000餘年。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思想的解放,自由戀愛代替了父母包辦,文定儀式已經可有可無,不再是結婚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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