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

燈具燈泡,通過電能而發光發熱燈具的照明源,由愛迪生發明。“照明用器具”是隨著人類文明的不斷發展而產生的。燈泡最常見的功能是照明。伴隨社會的發展,對燈(或稱電球), 其準確技術名稱為白熾燈,是一種透過通電,利用電阻把幼細絲線(現代通常為鎢絲)加熱至白熾,用來發光的燈。電燈泡週邊由玻璃製造,把燈絲保持在真空,或低壓的惰性氣體之下,作用是防止燈絲在高溫線用作燈絲,燈具其發出的光度明亮、穩定,它以4燭燈具光的照明度,1小時、2小時……足足亮燈泡發黑 在技術上雖已採取了阻礙鎢在高溫下昇華的措施,但事實上鎢還能在高溫下昇華,由固態直接變為氣態。熱的鎢蒸氣遇冷後又凝華為燈具固態晶體附在燈的內表面上。所以燈泡會發黑燈具變暗。另外,昇華和凝華的結果使得燈絲變細,由公式R= 可分析得到,燈絲電阻變大,而燈兩端的電壓不變,P= ,所以燈的功率變燈具小,亮維持400小時,但是並沒有即時申請設計專利。 1850年,英國人約瑟夫•威爾森•斯旺(Joseph Wilson Swan)開始研究電燈。 18燈具78年,約瑟夫•威爾森•斯旺以真空下用碳絲通電的燈泡得到英國的專利,並開始在英國建立公司,在各家庭安裝電燈。 1874年,加拿大的兩名電氣技師申請了一項電燈專利。他們在玻璃泡之下充入氮燈具氣,以通電的碳杆發光。但是他們無足夠財力繼續發展這發明,於1875年把專利賣給湯瑪斯•愛迪生。 1879年,愛迪生改以碳絲造燈泡,成功維持13個小時。 1,美國的蘭米爾在玻殼裡充入氣體以防止燈絲蒸發,發明了充氣鎢絲燈泡。 1925年,日本的不破橘三發明了內壁磨砂燈泡。http://www.lightplus.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