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移民法發生了重大變化,專業律師有解
對於已經居住在加拿大且需要更改簽證或希望提交文件以成為加拿大合法公民的人,通常需要等待3年才能進行最後一次更改。如果您是永久美加移民到加拿大,您將屬於三大類之一,獨立類已在專業或技術工人類中流行。企業家階層也稱為投資者階層或自僱階層,以及美加移民在加拿大居住有近親的家庭類別。
回顧歷史,在1940年代的英國戰役期間,德國空軍開始轟炸包括倫敦在內的英國城市。這次轟炸運動是英國美加移民加拿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因為工作完成後,不再需要工人。
目前,加拿大實行非常寬鬆的美加移民政策。根據2001年的人口普查,該國共有34個種族。在總人口中,有13.4%屬於有色人種,包括華人,黑人,菲律賓人和南亞人。在2001年至2006年期間,加拿大的人口比例急劇上升。人口增長了約240萬,主要是由於新來的居民。
但是,對於那些不屬於永久移民加拿大的三個主要類別的人,它們可能屬於五個子類別之一。如果您在過去三年中在加拿大至少有2年的工作經驗,如果您願意在加拿大學習至少2年並且至少有1年的工作經驗,並且願意學習法語,您正在使用H1B簽證在美國工作,或者您在加拿大擁有經確認的工作機會的公司。1947年後,移民法發生了重大變化。1976年的美加移民法是著名的法律。根據該法案,美加移民分為四類:獨立移民,家庭移民,協助親戚和難民。https://www.firstpeople.com.tw/page/about-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