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社必須與學校管理層密切合作

協作意味著與個人或一群人合作以實現共同目標。它的重要性在補習社中最為明顯。每天,教師與同齡人、學校輔導員和其他工作人員一起努力,以確保每個學生的成功。在補習社方面,協作成為教師最重要的事情。 特殊教育教師必須與學校管理人員、通識教育教師、學校治療師、心理學家以及家長和監護人合作。根據《殘疾人教育法》(IDEA) 的規定,輕度殘疾學生現已納入常規課堂教學。

 

這導致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師經常在最有趣的補習社應用程序的幫助下一起工作。教育者在普通課堂中的作用包括教授課程以及評估和評估特殊兒童。教育者引入一系列個人技能來增強學生的學習是很重要的。普通教師和特殊教育者的技能應該結合起來幫助學生。 補習社必須與學校管理層密切合作。這是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管理層合作將幫助特殊教師遵守必要的法律和程序,制定個性化教育計劃,並確保特殊兒童被安排在合適的教室裡。

 

與家長一起工作是所有補習社教師面臨的主要挑戰。進行強有力的定期接觸很重要。讓家長來教室做義工是個好主意,這樣教育者和家長都可以幫助孩子們。一個特殊的孩子顯然可以更多地與父母聯繫。如果父母向孩子解釋如何使用最有趣的教育應用程序,孩子們可能會更相信。 與學校治療師和心理學家合作是補習社的另一項重要合作。治療師可以告知教育者特殊兒童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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